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负责?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7 14:14) 点击:83 |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人员受伤的情况,则需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涉及项目多,费用高。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该由谁出呢?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负责? 律师解答: 伤残鉴定的费用应当由申请人先行承担费用,最后根据各方的责任比例进行支付。除此之外,其他的检验、鉴定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律师解析: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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