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死人坐牢可以不赔钱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7 14:02) 点击:26 |
撞死人宁愿坐牢不赔钱显然是不可以的,对于撞死人的情况下,不仅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还需要根据造成的损害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网友咨询: 驾车撞死人坐牢可以不赔钱吗? 律师解答: 撞死人不赔钱坐牢不可以。 对于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的,根据具体情节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两者不能抵消。如果肇事者不予赔偿的,受害人家属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肇事者的个人财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律师解析: 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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